
工礦信息
|
道岔橋箱梁支架拆除安全專項方案標簽:關注:372 ℃<發布時間:2016-05-21
道岔橋箱梁支架拆除安全專項方案
一、工程概況:二、拆除支架危險源的識別 三、危險源的監控與預防:四、支架拆除方案 五、安全管理要求和條例六、應急預案 道岔橋箱梁支架拆除安全專項方案 一、工程概況: 1.1、根據施工設計圖紙,軌道交通三號線南延伸段金竹站至魚洞站區間土建工程,地處重慶市巴南區渝南大道C段,本合同段起點為金竹站(不含車站),里程為K14+380.595,終點為魚洞站站后(不含魚洞車站),三號線設計終點,里程為K16+531.063,施工區域全長1.9Km,門型墩位于高架區間,里程樁號:SK+874.595-SK15+934.595。 1.2、門型墩橫梁支架屬于高大模板支架系統,屬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,門形墩橫梁采用碗扣式鋼管門洞支架,門洞凈跨徑6.5m,支架最高12.4米,凈跨徑為15.7米,梁寬下口2.0-2.05m,上口2.4米,跨中梁高2.0米,靠墩柱4.0m范圍為漸變段,高為2.0-2.3m。為了進魚洞車站,跨越渝南大道,設計在NQ10D75--NQ10D78四個墩位處設置了四個門形橫梁,橫梁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50。門型墩橫跨右幅渝南大道,右側墩柱位于渝南大道人行道旁,且人行道有自來水管,車行道下有雨水管和通信管網。 二、拆除支架危險源的識別 1、整架傾倒、局部垮架或整架失穩、垂直坍塌; 2、人員從腳手架上高處墜落; 3、落物傷人(物體打擊); 4、不當操作事故(閃失、碰撞等)。 4、車輛撞擊; 5、觸電傷害、起重傷害、機械傷害等; 6、地基承載力不足引起的不均勻沉降。 三、危險源的監控與預防: 1、對腳手架的拆除過程進行監控,堅決制止亂拆、亂扔情況。 2、加強安全管理,對施工環境和施工條件進行監控。 3、在搭設和拆除過程中高空不能拋擲構配件,架體上的物體要放穩當等預防高空墜物。 4、作業層上規定滿鋪腳手板,腳手板要擱置穩當,扎結牢固,架設好安全立網和平網等措施預防人員從高空墜落。 5、加強用電安全管理,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執行“三級配電、兩級保護、保護接零”的規定和“一機、一漏、一閘、一箱”的規定,嚴禁一箱多漏和一漏多機;必須設置末級配電箱,并設好漏電保護,嚴禁私拉亂接。加強民工用電安全教育。 6、嚴禁違章操作,高血壓、心臟病等患者嚴禁登高作業。 7、塔吊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施工,每周對塔吊進行檢查維修、保養,吊裝范圍嚴禁站人,預防高空墜物。 8、必須為作業人員上下支架搭設斜道、跑道或階梯,嚴禁作業人員從支架爬上爬下,造成墜落事故發生。 四、支架拆除方案 4.1、支架拆除順序:①先對翼緣板下沿及外腹板外觀進行打磨修飾,拆除部分拉桿,拆除翼緣懸挑支架,恢復好橋面鋼管防護欄桿;②、水平分層拆除翼緣支架,往下拆除1.2m,組織人員對翼緣板進行打磨平整,對腹板接縫進行打磨。③、翼緣外觀缺陷處理完成后,再分層、分段拆除支架,每5m設置卸料平臺。④腹板缺陷處理和張拉壓漿完成3天后,進行腹板、箱室底板支架的拆除,同時對底板外觀進行打磨平整,整個支架水平分層往下拆,每5m在翼緣外側搭設堆料、吊裝平臺,利用塔吊集中進行吊裝,嚴禁高空拋物。 支架拆除完成后,清理干凈鋼管扣件,分類堆碼;統一拆除道岔橋支架的縱橫向型鋼,型鋼采用人工拆除,搬運至塔吊能吊裝覆蓋的范圍,進行統一吊裝作業,最后根據需要拆除樁基支墩和條形砼基礎,不能拆除的統一回填平場覆蓋掩埋,確保樁頂埋置深度≥50cm,保證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需要和環保要求。 4.2、支架拆除安全措施: 4.2.1、最先拆除翼緣板支架,在拆除支架時,進場便道封閉,設好安全警戒線,嚴禁人員和車輛進入施工現場,派專人值班管理。 4.2.2、在拆除翼緣支架時,地面設好10m警戒線,嚴禁人員入內,預防高空墜物,人員要躲到安全地方。 4.2.3、支架拆除時的水平運輸通道,要搭設好通道走道板,向外側轉移鋼管等周材,集中堆放在專用的吊裝平臺上,平臺要確保支架穩定,平臺支架搭設好剪刀撐等加強桿件,四周設好安全防護欄。嚴禁立桿等鋼管從高處自由墜落,變形損壞的按照合同相關要求賠償。 4.2.4、塔吊吊裝要設專人統一指揮,信號一致,不同規格的材料要分類堆碼、分類吊裝。 4.2.5、在拆除支架的同時,必須確保整個箱梁和墩柱的外觀質量完好,打磨和修飾完畢。 4.3、支架拆除注意事項 4.3.1、對整個支架進行安全檢查,確認不存在嚴重隱患。各種加強桿件從上往下逐漸拆除,嚴禁全部解除,預防支架失穩。若存在安全隱患,應先對支架進行修整和加固,以保證支架在拆除過程中不發生危險。 4.3.2、嚴格遵循拆除順序,由上而下,后搭者先拆,先搭者后拆,同一部位拆除順序是:欄桿 枋木 頂托 剪刀撐 大小橫桿 立 桿。 4.3.3、支架的拆除一般嚴禁在垂直方向上同時作業,因此,要事先做好其他垂直方向工作的安排。 4.3.4、拆除支架時,下部的的出入口必須停止使用,設置明顯的停用標志和圍攔。 4.3.5、拆除支架時,在墜落范圍內應有明顯的“禁止入內”字樣的標志,并有專人監護。 4.3.6、拆除支架時要有垂直運輸設備或塔吊配合,嚴禁亂扔亂拋,并對操作人員和使用人員進行交底,按規格堆放,對合格件進行及時保養。 4.3.7、本支架拆除遇大風、大雨、大霧天氣時應停止作業。 4.3.8、拆除時操作人員要系好安全帶,穿軟底防滑鞋等措施。 4.3.9、支架拆除過程中,不中途換人,如必須換人,則應該在安全技術交底中交代清楚。 五、安全管理要求和條例 5.1、支架拆除人員必須是經過按現行國家標準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》(GB5036)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。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,合格者方可持證上崗。 5.2、登高作業人員要定期進行體檢,凡有禁忌癥者或生理缺陷者,不得從事登高作業; 5.3、年齡未滿18周歲者和女性,不得從事登高作業; 5.4、凡經醫生診斷,患有心臟病、高血壓、暈高癥、貧血、低血壓、癲癇病等和肢體不靈活的人員不得從事登高作業。 5.5、酒后禁止從事登高作業; 5.6、登高作業人員要衣著靈便,嚴禁穿硬底和帶釘易滑鞋; 5.7、登高作業人員上下作業時禁止攀登起動臂、繩索或隨同運料的吊藍、吊物上下; 5.8、拆除支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,系安全帶,穿防滑鞋。 5.9、遇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、雨、雪天氣,應停止拆除作業。 5.10、支架的安全檢查與維護,應按安全技術規范規定進行,安全網應按有關規定搭設和拆除。 5.11、搭拆支架時,地面應設圍攔和警戒標志,并派專人看守,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。 5.12、在腳手架上進行電、氣焊作業時,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。 六、應急預案 為了貫徹實施“安全第一,預防為主”的安全方針,高度超過30m的高支架應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和救援方案,提高整個項目部對事故的整體應急能力,確保發生事故時能有序的應急指揮,把事故及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。 6.1、項目部成立應急預案領導小組,由項目經理、總工程師為組長,項目副經理、安全主管工程師為副組長,由專職安全員、項目部各科室負責人,各專業工程師、工區負責人、技術負責人、各作業隊隊長、安全員、班組長組成。 6.2、應急反應預案: 項目部要組建安全事故搶險突擊隊,要準備充足的救援設備和自救系統,對突發事故要及時、準確、迅速到場處理,不留安全隱患,最大程度的減少損失。 6.2.1事故報告程序: 事故發生后,作業人員、班組長、現場負責人、項目部安全主管領導應逐級上報,并聯絡報警,組組急救。事故發生后應逐級上報:一般為現場事故知情人員、作業隊、班組安全員、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。發生重大事故(報告人員死亡、重傷及財產損失等嚴重事故)時,應立即向上級領導匯報,并在24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作出書面報告。 6.2.2現場事故應急預案: 危險性較大的腳手架工程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主要有:機具傷人、雷擊觸電事故、高空墜落、落物傷人、火災等事故。 高支架施工當發生高空墜落、被高空墜物擊中、機具傷人等,立即項目部匯報,應立即排除其他隱患,防止救援人員遭到傷害,積極進行傷員搶救,做好死亡者的善后工作,對其家屬進行撫恤。 6.2.3培訓和演練 應急反應組織和預案確定后,施工單位應急組長組織所有應急人員進行應急培訓,組長按照有關預案進行分項演練,對演練效果進行評價,根據評價結果進行完善。在確認險情和事故處置妥當后,應急反應小組應進行現場拍照、繪圖,收集證據,保留物證。經業主、監理單位同意后,清理現場恢復生產。單位領導將應急情況向現場項目部報告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。在事故處理后,將所有調查資料分別報送業主、監理單位和上級安全管理部門。 6.2.4通訊聯絡 遇到緊急情況要首先向項目部匯報。項目部利用電話或傳真、網絡向上級部門匯報并采取相應救援措施,各施工班組應制定詳細的應急反應計劃,列明各營地及相關人員通訊聯絡方式,并在施工現場、營地的顯要位置張貼,以便緊急情況下使用。 【打印本頁】
|